1.未经大会许可,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大会名义征集文稿和广告,不得在任何刊物和宣传品的封面及封底使用“中国(临海)户外家具及庭院休闲用品展览会”中文或英文字样(包括其简写字样),也不得使用大会徽标;其他刊物和宣传品均须办理批准和备案手续。 2.文明参展,展位上不得张贴带有歧视涉及国家敏感话题、不文明用语的告示。 3.带入展馆的展品、海报、文件和材料必须与本展览会主题有关,若发现任何展品、宣传资料或展品配套物与本规定相抵触,组委会有权将该类物品清除出展馆。 4.不得在展馆的门、窗、柱子上张贴宣传资料或其它物品。如确须在上述设施上张贴宣传资料等,须事先向组委会提出申请,经批准后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并对展馆的门、窗、柱子做好保护措施后方可张贴。展会结束后应负责清理干净。未经批准擅自张贴者,将强行清理,一切后果和损失由张贴者承担。 5.宣传资料只能在展位内派发,未经批准不得在展馆的其它区域内派发。如有违反,经屡次劝告无效后组委会将没收所派发的宣传资料,并作出罚款处理。 6.不得使用难清理的双面胶等在展板上张贴宣传资料。展馆安全管理规定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。 7.任何宣传都必须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之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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